西双版纳州采取 “ 一二三四 ” 工作法 让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退出历史舞台
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启动实施以来,西双版纳州主动作为、精心组织、有序推进,采取“一二三四”工作法,认真研究部署,倒排时间进度,精准分类施策,已于目前基本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。截止11月,全州43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已全部报批印发。
健全一个工作机制。于改革之初成立了由州长任组长、12个单位为成员的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州委编办承担。州事改办于今年4月组建了由州委编办、州财政局、州人社局、州医保局等部门组成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专班,印发了《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》,建立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今年以来,召开会议4次,对23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进行了预审和提出了意见建议。
抓实两个关键环节。改革工作启动以来,阻碍改革进程的最为关键的两个环节就是人员安和置资产处置。在人员安置环节,一是工作专班先后参与6个涉改单位的职工政策解答会,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政策解答和涉改人员思想工作,保障了改革过程平稳有序;二是印发了《西双版纳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涉改人员安置补充意见》,就有关社会保险接续、提前退休、经济补偿金等配套政策作了进一步的细化,有效推动了相关政策的落实落地;三是多渠道、多方式开展人员安置工作,预计今年底,将通过培训转岗、开辟新的就业岗位、支付经济补偿金、提前退休等方式完成安置328人。在资产处置环节,按照权属清晰、风险控制、规范管理、安全完整的原则,对经营类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理、核对和查实,准确核查债权债务,细化和规范了资产清查、财务审计、损失核销、资产评估、资产划转、产权登记每个步骤的具体流程,确保国有资产处置合法合规。
坚持三项工作举措。一是坚持涉改单位起草、职工代表大会讨论、主管部门初审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求意见、联席会议审核、主管部门报请州政府批准印发等工作流程,保障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。二是坚持月报制度和实行销号管理,各涉改单位主管部门每月20日前报送改革推进情况,并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,同时抄报州级有关领导;涉改单位改革方案经批准印发后,对应的主管部门于次月不再报送推进情况;尚未完成改革的主管部门要持续实行月报制度,直至改革完成。三是坚持发挥事改办牵头协调职能,督促各涉改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落实已获批的改革方案,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,确保转制工作有序推进。
明确四条改革路径。按照“一家一策”的原则,区分情况,科学制定改革路径, 参照省级做法,结合我州实际,采取四种方式加快推进改革:一是转企改制。具备转企条件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,采取直接转企改制或多家单位打包转企改制,并入国有企业或整合组建企业集团,采取国有独资、混合所有制、私营等多种形式推进转企改制。二是撤销机构。不具备转企条件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,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、转企后难以正常运转的,在妥善安置人员前提下予以撤销。三是剥离经营业务后并入其他单位或转为公益事业单位。对既有经营业务又有公益职能的,将经营业务剥离,公益职能优化整合,并入其他事业单位或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。四是“扎口管理”。对长期亏损、资不抵债、债权债务不清晰、历史遗留问题多且短期内难以处理的,撤销事业单位建制,实行“扎口管理”(现有人员只出不进),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。全州43个经营类事业单位中,撤销机构22个,转企改制13个,并入其他事业单位或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6个,扎口管理2个。
( 州委编办 曾滔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