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》初领所需申请材料
(一)提交材料
1、《机关、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》(原件)
2、机构名称及机构性质批准文件(原件或复印件)
3、负责人任职文件(原件或复印件)
4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(复印件)
5、机构地址确认证明(原件或复印件)
注:以上材料均提交一份。复印件应加盖本机构公章。
(二)申请材料提交
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办理。
(三)《机关、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》填写说明
1、申请日期: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。
2、机构名称: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本机构全称。
3、机构性质: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机构性质。
4、机构地址: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。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,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。
5、负责人:填写本机构负责人姓名。
6、批准机构、批准文号:填写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机构名称及文号。
7、联系人、联系人手机号:按实际情况填写。
8、机构公章、负责人、日期:加盖本机构公章、签名、注明日期。
注:(1)表内涉及的数字栏,用阿拉伯数字填写。
(2)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,可用钢笔、签字笔(蓝黑或碳素墨水)、毛笔填写,要书写工整,字迹清楚;也可下载打印,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。